魏象枢

魏象枢

魏象枢(1617—1687年),字环极(一作环溪),号庸斋,又号寒松,蔚州(今河北省蔚县。在清康熙三十二年以前隶属于山西省大同府治)人。进士出身,官至左都御史、刑部尚书。魏作为言官,敢讲真话;作为能臣,为平定三藩之乱立下大功;作为廉吏,他“誓绝一钱”,甘愿清贫;作为学者,注重真才实学。后人以“好人、清官、学者”六字,对他的一生进行了概括。现有魏象枢《寒松堂全集》九卷存世。

人物生平

  魏象枢生于1617年九月二十日(10月19日),顺治三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历任刑科给事中、工科右给事中、刑科左给事中、吏科都给事中、都察院左佥都御史、顺天府尹、大理寺卿、户部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刑部尚书等职。

  魏象枢作为言官,敢讲真话,且以整肃纲纪为已任,被史家誉为清初直臣之冠;作为能臣,在平定三藩之乱、整顿贪官污吏等方面立下大功;作为廉吏,他誓绝一钱,甘愿清贫;作为学者,注重真才实学。后人以“好人、清官、学者”六字,对他的一生进行了概括。特别是魏象枢整饬吏治的思想和刚直不阿的作风对形成康熙间吏治清明、廉吏踵起的可喜局面起到了推动作用。魏象枢两度为官20余年,所上奏疏100多章,全都研制有据,行之有效,在当时已被奉为典范,直到乾隆时还下令群臣“言官奏事当如魏象枢奏疏”。

  魏象枢尝自题对联曰: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其在致仕归休时曾获御赐“寒松堂”匾额。康熙二十五年卒后谥敏果。有《寒松堂集》、《寒松堂诗集》传世。

  但也有学者指出:汤斌、魏象枢、魏裔介等虽强称宋学名家,但对宋学并无什系统研究,仅以朱学仰承满清朝廷意旨,以达通显贵装点门面而已。

轶事典故

  魏象枢是清初著名的大臣和学者,在清初的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他出身于一般官宦家庭。其祖先曾任明远将军,其父曾在江西省新城任主薄六年。他六岁开始攻读四书五经,到十二岁时,“作文即能成篇”。十九岁成为秀才。崇祯十五年(1642)二十五岁时得中举人。甲申之变,明清易代,魏象枢仍念念不忘求取功名。顺治三年(1646)中进士,被选任为翰林院庶吉士,从此开始仕途生涯。顺治四年(1647),魏象枢因事被坐,受到从宽的降职处理。到顺治十一年(1654)由于陈名夏案牵连,又遭降职处分。顺治十六年(1659)他因官场无常,以养母为由,去官回乡。到康熙十一年(1672),母忧服除,授贵州道监察御史。后任都察院左都御史、户部侍郎、刑部尚书等要职。康熙二十三年(1684)他以病乞休,康熙帝赐御书“寒松堂”。康熙二十五年卒后,谥号敏果。

  魏象枢为官期间,忠心耿耿,勤于政事。在清王朝建立之初,战争的创伤尚未抚平。面对当时政治、经济千疮百孔、百废待兴的时局,他竭尽全力为统治者献计献策,提出很多重要的建议和设想。在任用官吏方面,他主张以才能和品行为标准,定期考核各级官吏的政绩,严惩循庇受贿的贪官污吏,选贤任能;在经济方面,他主张尽快整治江河,恢复农业生产,发展商业,整顿税收和关税制度,确诂价值;在整饬社会风气方面,他主张兴教化,正人心,励天下,戒邪恶。因事被坐后,魏象枢离官而去十三年。被重新任用后,他先后举荐了毕振姬、陆陇其、张沐等十余人。复出之后,他对整肃纲纪不遗余力,因为政绩卓著,屡屡被迁,官高爵显,成为当时名重一时的理学名臣。

  尽管魏象枢只有十余年的讲学和著述时间,但他的思想很有特色。他认为读书和研究学问要从实际出发,不空发议论。他所研究的课题,多为现实社会的实际问题,他强调实理实学,主张经世致用。他赞同李贽、王夫之等人关于性理、八股文等的看法,反对一切空洞无用之学。但同时,他是一个正统的儒者。对于儒家的道统之说也颇忠信。只是对儒家的用世予以重申,骨子里是为维护理学。根据用世观,他以一个封建官吏的眼光,强调要重视王制、人事、百姓,提出“循理守法安命”。即要遵循封建道德的伦理纲常,讲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纲常,以此理顺社会结构、稳定社会秩序,并进而达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具体到治理实践,他认为要重视法制和法治,即因时制宜的修正法典,以使循名责实,尽职尽责。尤其是钱粮税收方面,更应完善立法,使得法律明确,杜绝贪污。这些都需要选用贤能来予以保证。他认为应严格考核官吏,评定功过,决定升降,并打击和淘汰昏官污吏。他不仅是这样主张的,也是这样去做的。他在京做官时,“执法如山,守身如玉,爱民如子,去蠹如仇,诲属吏如师”。他俸禄薄微,却不受贿,且他保荐有才有德的廉吏,并能挺身保护这些官员,表现了言行一致的高尚品格。

  总之,魏象枢是一位事事以百姓为念、清正持法、奉公克己、才华出众的廉吏。尽管他的出发点是从维护清王朝统治出发的,但客观上有益于社会发展,有利于民生。他研究学问,重经世之学,同时以开拓的思想对传统之学进行反思,反对空谈义理,主张务实。这些使得他成为清初有重要地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

© 2023 爱古诗词 | 诗文 | 名句 | 作者 | 古籍 |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