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送你东归,相别之时,泪水沾湿了衣襟戍守天涯的人只我一个没有回归。
封将军兵败被削官,我又将依靠谁呢?
梦里来到一片湖水山光十分开阔之处,家书写好了,却难觅凭寄的大雁。
幸好你我两家庭院邻近,你如今回去正好顺路帮我捎份家书。
注释
四镇:即安西四镇:龟兹、焉耆、于阗、疏勒。薛侍御:生平不详。
门客:僚属,此处为诗人自指。
书:书信。陇雁:飞越陇山传递家书的大雁。相传大雁善传书信。典出《汉书·苏武传》。
柴扉:柴门,这是岑参自指己家。▲
这首诗作于公元755年(天宝十四年)或756年(天宝十五年),封常清兵败削官之后,诗人感到更加孤单,无所依靠,因而诗中多漂泊之意。
当时,安史之乱初起,天下为之骚动,边塞也不得安宁。在此人心惶惶之际,久居塞外的诗人自然黯然神伤,更兼送友东归,孑然自处,因此说“相送泪沾衣,天涯独未归”。诗人供职封常清幕府颇见任用,可是如今封常清兵败洛阳,被削去官职,诗人不由有物伤其类、痛失知己之感,故曰“将军初得罪,门客复何依”,觉得无所依傍,孤单伶仃。“梦去湖山阔,书停陇雁稀。”意即路途遥远,信息难通,愁郁之情无可排遣。“园林幸接近,一为到柴扉”两句是诗人强自安慰之语,实则是心伤故人远去后,自己将更加孤独,思乡之情将更加浓烈。全诗言辞凝滞,愁肠百结。读来感人肺腑,令人满目凄然。▲
岑参(718年?-769年?),荆州江陵(今湖北江陵县)人或南阳棘阳(今河南南阳市)人,唐代诗人,与高适并称“高岑”。天宝三载(744年),岑参进士及第,守选三年后获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后两次从军边塞,先任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后在天宝末年任安西北庭节度使封常清幕府判官。唐代宗时,岑参曾任嘉州(今四川乐山市)刺史,故世称“岑嘉州”。约大历四年(769年)秋冬之际,岑参卒于成都,享年约五十二岁(51周岁)。文学创作方面,岑参工诗,长于七言歌行,对边塞风光,军旅生活,以及异域的文化风俗有亲切的感受,边塞诗尤多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