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今也有负数匹布或担数斗粟而行于涂者,或杀之而有其布粟,是贼乎,非贼乎?

出自清代唐甄的《室语

  唐子居于内,夜饮酒,己西向坐,妻东向坐,女安北向坐,妾坐于西北隅,执壶以酌,相与笑语。唐子食鱼而甘,问其妾曰:“是所市来者,必生鱼也?”妾对曰:“非也,是鱼死未久,即市以来,又天寒,是以味鲜若此。”于是饮酒乐甚。忽焉拊几而叹。其妻曰:“子饮酒乐矣,忽焉拊几而叹,其故何也?”唐子曰:“溺于俗者无远见,吾欲有言,未尝以语人,恐人之骇异吾言也。今食是鱼而念及之,是以叹也。”妻曰:“我,妇人也,不知大丈夫之事;然愿子试以语我。”

  曰:“大清有天下,仁矣。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妻笑曰:“何以谓之贼也?”曰:“今也有负数匹布或担数斗粟而行于涂者,或杀之而有其布粟,是贼乎,非贼乎?”曰:“是贼矣。”

  唐子曰:“杀一人而取其匹布斗粟,犹谓之贼;杀天下之人而尽有其布粟之富,而反不谓之贼乎?三代以后,有天下之善者莫如汉,然高帝屠城阳,屠颍阳,光武帝屠城三百。使我而事高帝,当其屠城阳之时,必痛哭而去之矣;使我而事光武帝,当其屠一城之始,必痛哭而去之矣。吾不忍为之臣也。”

  妻曰:“当大乱之时,岂能不杀一人而定天下?”唐子曰:“定乱岂能不杀乎?古之王者,有不得已而杀者二:有罪,不得不杀;临战,不得不杀。有罪而杀,尧舜之所不能免也;临战而杀,汤武之所不能免也;非是,奚以杀为?若过里而墟其里,过市而窜其市,入城而屠其城,此何为者?大将杀人,非大将杀之,天子实杀之;偏将杀人,非偏将杀之,天子实杀之;卒伍杀人,非卒伍杀之,天子实杀之;官吏杀人,非官吏杀之,天子实杀之。杀人者众手,实天子为之大手。天下既定,非攻非战,百姓死于兵与因兵而死者十五六。暴骨未收,哭声未绝。目眦未干,于是乃服衮冕,乘法驾,坐前殿,受朝贺,高官室,广苑囿,以贵其妻妾,以肥其子孙,彼诚何心而忍享之?若上帝使我治杀人之狱,我则有以处之矣。匹夫无故而杀人,以其一身抵一人之死,斯足矣;有天下者无故而杀人,虽百其身不足以抵其杀一人之罪。是何也?天子者,天下之慈母也,人所仰望以乳育者也,乃无故而杀之,其罪岂不重于匹夫?”

  妻曰:“尧舜之为君何如者?”曰:“尧舜岂远于人哉!”乃举一箸指盘中余鱼曰:“此味甘乎?”曰:“甘”。曰:“今使子钓于池而得鱼,扬竿而脱,投地跳跃,乃按之椹上而割之,刳其腹,㓾其甲,其尾犹摇。于是煎烹以进,子能食之乎?”妻曰:“吾不忍食也。”曰:“人之于鱼,不啻太山之于秋毫也;甘天下之味,亦类于一鱼之味耳。于鱼则不忍,于人则忍之;杀一鱼而甘一鱼之味则不忍,杀天下之人而甘天下之味则忍之。是岂人之本心哉!尧舜之道,不失其本心而已矣。”

  妾,微者也;女安,童而无知者也;闻唐子之言,亦皆悄然而悲,咨嗟欲泣,若不能自释焉。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唐子在家里住着,夜晚饮酒,自己朝西坐,妻子朝东坐,女儿安朝北坐,妾坐在西北角,拿着酒壶来给大家斟酒,大家愉快地说着话。唐子吃鱼觉得味道鲜美,问他的妾说:“这个买来的鱼一定是活鱼吧?”妾回答说:“不是。这鱼刚死不久,就买了来,天又冷,因此味道鲜美如此。”在这种情况下大家都很高兴地喝着酒。忽然唐子拍案叹息起来。他的妻子说:“你饮酒很高兴呀,忽然拍案叹息,那是什么原因呢?”唐子说:“沉溺在流俗中的人没有远见,我有一些话,不曾把它告诉别人,是害怕人们对我的话感到惊骇诧异。现在吃这个鱼就想起来那些话,因此叹息呀。”妻子说:“我是个妇人,不知道大丈夫的事情,但是希望你试着对我说说。”

  唐子说:“大清占有天下,是仁德的。自从秦朝以来,凡是做帝王的都是盗贼。”妻子笑着说:“为什么你称他们是贼呢?”唐子说:“现在有一个背着几匹布或者担着几斗粟米的人走在路上,有人杀了他并且劫走了他的布匹和粟米,这个人是贼呢,不是贼呢?”妻子说“这的确是贼。”

  唐子说:“杀一个人,拿走他的布匹粮食,还被称为贼;杀死天下人并且全部占有他们的衣物和粮食,却反而不称他为贼吗?夏商周三代以后,治国有仁道的朝代没有超过汉代的,但当年汉高帝却屠城阳、屠颖阳,光武帝屠城三百。假如我是汉高帝的属下,他屠城阳的时候,我一定会痛哭而离开他;假如我是光武帝属下,当他屠杀第一座城时,我一定会痛哭而离开他。我不忍心做他们的臣子。”

  唐子妻说:“当天下大乱的时候,怎么能不杀一人而平定天下呢?”

  唐子说:“要平定天下之乱怎么能不杀人呢?古代的君王,只在两种情况下才不得已杀人:一是这个人犯了死罪,不得不杀;二就是面临战争,不得不杀。犯了死罪的人,尧舜也不能赦免他;面临战争的时候,商汤、周武王也无法避免。如果不是这两种情况,为什么要杀人呢?如果经过一个村庄,就把这个村庄变成废墟,经过一个城镇,就驱逐这个城镇的居民,进入一个城市就屠杀城中的百姓,这是什么行为?大将杀人,其实不是大将杀的,其实是天子杀的;偏将杀人,也不是偏将杀的,其实是天子杀的;兵卒们杀人,也不是兵卒们杀的,其实是天子杀的;官吏杀人,也不是官吏杀的,其实是天子杀的。杀人的人有好多,但其实天子是他们的指挥者。天下已经安定了,不再攻杀作战,可是死于战争和因战争而死的老百姓占十分之五六。死者暴露的尸骨还没掩埋,百姓的哭声还没有停歇,眼眶的泪水还没有擦干。在这样的时候,天子却穿戴礼服礼帽,乘着威严的车驾,坐在宫殿前,接受群臣的朝贺。盖起巍峨的宫殿,建立广阔的苑囿,来使他的妻妾尊贵,来使他的子孙富有,他是什么样的存心而忍心如此享受。如果上天使我处置杀人的案件,我就有办法对付他了。如果平常人无故杀人,用他一命抵偿一人之死,这就够了;如果掌有天下的人,无故而杀人,那么即使让他死一百次也不能够用来抵偿他杀一个人的罪行。这为什么呢?天子是天下人的慈母,是人们仰望且希望得到养育的人,可是他却无故杀了他们,他的罪过难道不比常人更重吗?”妻子说:“尧舜是怎样做君王的呢?”唐子说“:尧舜难道远远不同于我们常人吗?”

  于是他拿起一支筷子指着盘中剩下的鱼说:“味道鲜美吗?”妻子说:“鲜美。”唐子说:“现在让你从水池中钓一条鱼,扬起鱼竿的时候鱼脱钩,掉到地上还在不停的跳跃,于是把鱼放到案板上去切,剖开鱼肚,刮去鱼鳞,鱼的尾巴还在摇。在这种情况下煎烹上桌。你能吃它吗?”妻子说:“我不忍心吃它。”唐子说:“人对于鱼,不止如泰山对于秋毫的差别。喜好天下的美味,也就像喜好鱼的美味。对于鱼就不忍心,对于人就忍心;杀一条鱼而享用鱼的美味就不忍,杀天下的人而享用天下的美味就忍心。这难道是人的本心吗?尧舜的治国之道不过是不失去人的本心而已。”

  妾是地位低微的人;女儿安是年幼无知的儿童,听到唐子的这些话,也都忧伤悲切,叹息要哭,好像不能解脱自己。

注释
唐子:唐甄自称。
拊(fǔ):轻击。
三代:指夏、商、周。
“然高帝”二句:高帝,指汉高帝刘邦。《史记·高祖本纪》载:“秦二世二年……沛公、项羽别攻城阳,屠之。”又“三年……南攻颍阳,屠之。”城阳:今山东鄄城县境。颍阳:今河南许昌市西南。
光武帝:指汉光武帝刘秀。屠城三百事见《后汉书·耿弇传》:“弇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按:耿弇为光武帝刘秀的大将。
墟:使变成废墟。
窜:驱散,骚扰。
卒伍:原为周代军队的编制名称。五人为伍,百人为卒。后泛指军队,这里指士兵。
眦(zì):眼眶。
衮(gǔn)冕:天子的礼服礼帽。
法驾:天子的车驾。
椹(zhēn):同“砧”,砧板。
刳(kū):剖开。
㓾(xī):刮掉。
不啻(chì):不只。
太山:即泰山。▲

创作背景

  明清易代,“天崩地解”。晚明已腐朽到“国势如溃瓜,手动而流液满地矣”,故明末农民起义军直捣北京,明思宗自缢,明朝覆亡。而吴三桂引清军入关,清廷入主中原,以军事手段征服全国,伴以“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之类的大屠杀。残酷的现实震醒了许多士大夫知识分子,他们在晚明思想解放潮流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刻地认识到封建君主专制的罪恶,并口诛笔伐,予以有力的揭露和批判。唐甄是顺治举人,尝任知县十个月即弃官而去,穷厄居吴中,在此背景下,他写下这篇文章。

赏析

  文章通过作者与妻妾的对话,用浅显的比喻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指出历代帝王无不屠杀广大人民而掠夺其财富。这种思想在当时的君权社会中显然是有进步意义的。全文以日常生活起兴,多用比喻,以浅近渐至深奥,由平缓渐至激烈,亦有孟子辩论的遗风。

  题作“室语”,示“小中见大”。一般政论文章都有“严正”标题以揭示论题或意旨,此文则作“室语”,意即在家里说的话,看似闲话家常,实为一篇具有精深政洽思想理论的大文字,足以令世人惊心“骇异”,正是寓大于小,小中见大,而又使人感到平易亲切,会自然而然地接受作者的理论观点。

  家人团坐,自“食鱼”入题。与一般政论不同,此文先由日常家庭生活入笔,有人物,有闲谈,具有故事性、形象性,由“食鱼”谈起,由近及远,逐步导入。唐子夜饮,家人团坐,一家四口,各有坐向,而夫妻相对,为下文对话作好铺垫。从“食鱼而甘”引出与妾的对话,谈鱼味何以鲜美,为后文伏脉。继而唐子由“饮酒乐甚”忽而“拊几而叹”,再由其妻问故,推出“吾欲有言,未尝以语人,恐人之骇异吾言也。今食是鱼而念及之,是以叹也”一段,先垫以“恐人骇异”,提示将有惊世骇俗之见,引读者注目,而又盘马弯弓,引而不发,以为下文蓄势。其妻“愿子试以语我”一句,便开启下文滔滔滚滚一泻千里之势。

  三段推理,论帝王皆贼。唐子先以“大清有天下,仁矣”推挡一句以杜人口,以便下面畅所欲言。紧接“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果然石破天惊,令人“骇异”,一针见血,锋芒直指最高统治者,字字闪耀着民主的光辉。旋以夫妻问答,作形式逻辑三段论法推理:大前提为“杀一人而取其布粟者为贼”,小前提为“凡帝王皆杀天下人而尽取其布粟”,结论是“所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继又举“有天下之善者莫如汉”,“然高祖屠城阳,屠颍阳,光武帝屠城三百”,所谓“善”者尚且如此杀人之多,遑论其他!作者紧接着又假设自己“事高帝”、“事光武帝”,那么当他们屠城之始即“必痛哭而去之矣”,表示出极端厌恶和决绝态度。“吾不忍为之臣也”,等于向“忍为之臣”的古今帮凶们也投去一枪。

  文势遒劲,斥天子杀人。妻问“当大乱之时,岂能不杀一人而定天下”很有代表性,并将讨论推进一层,文章波澜迭起。唐子先区分“不得已而杀”的情况共两种,一为有罪者,一为临战时,而实际上绝大多数人都死于这两种情况以外:“过里而墟其里,过市而窜其市,入城而屠其城”,所过之处,滥杀无辜,简直是嗜杀成性!而这些“大将”、“偏将”、“卒伍”、“官吏”的大肆屠杀,都是为了“天子”一家一姓的政权,所以“杀人者众手,实天子为之大手”!真是一刀见骨。此言无罪而杀。“天下既定,非攻非战,百姓死于兵与因兵而死者十五六。”此言非战而杀。文章进而通过尖锐的对比,指出一方面是“暴骨未收,哭声未绝,目眦未干”,而一方面则“乃服衮冕,乘法驾,坐前殿,受朝贺,高宫室,广苑囿,以贵其妻妾,以肥其子孙”,因而怒斥:“彼诚何心而忍享之?”充分暴露历代帝王的狠心与残忍!这二小节文字连用排比,文势遒劲,解剖与批判,力透纸背,使历代帝王反人民的丑恶嘴脸昭然若揭!继之,作者又假设“上帝使我治杀人之狱”,则将对历代帝王按“虽百其身不足以抵其杀一人之罪”的原则加以百倍的惩罚,因为“天子”本“天下之慈母”,而竟无故杀天下人,则其罪当然“重于匹夫”!这同样代表了人民的正义之声。

  回扣“食鱼”,归尧舜本心。此处又以妻问“尧舜之为君何如者”推开一层。作者指“盘中余鱼”继续从“味甘”说起,生动地描述把一条活蹦乱跳的鱼“按之椹上而割之,刳其腹,㓾其甲,其尾犹摇”,而煎烹以进则人不忍食,而人比于鱼又“不啻太山之于秋毫”,于是推出“杀一鱼而甘一鱼之味则不忍,杀天下之人而甘天下之味则忍之”,这是违反“人之本心”的,而“尧舜之道”恰在“不失其本心而已矣”。这里,作者根据孟子“性善论”的观点,企图讽谏最高统治者不要“失其本心”,表现了他的时代局限和阶级局限。殊不知历代帝王为其反动本性所决定,是决不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

  妇人孺子,皆闻论叹息。文章主旨论列完毕,作者不忘以一小段作首尾呼应:“妾,微者也;女安,童而无知者也。闻唐子之言,亦皆悄然而悲,咨嗟欲泣,若不能自释焉。”说明唐子之论达理而通情,深刻而感人,妇人孺子无不为之感动,而开篇所出四人皆有着落,从而完整地收结,真乃珠联璧合,浑然一体。

  由文章可知作者精熟先秦诸子散文,尤受孟子和墨子影响,人性论、行仁政、民贵君轻等思想源于孟子,“非攻”见解则源于墨子。而逻辑推理,层层深入,善作比喻,自眼前浅近事物说明深刻道理,逐层追问,引人入彀以及排句气势等均与孟、墨之文有同样妙境。而此文理论的高度、批判的锋芒均超越前人。从家常谈话来阐明理论高见,以“食鱼”为题而由浅入深,家人四口均介入,论理与叙事描写相结合,使文章亲切有味,富于生活情趣,语言通俗平易,结构谨严,首尾呼应等,又自属唐子文章所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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