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出自唐代李白的《赠孟浩然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我敬重孟先生的庄重潇洒,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
少年时屏弃当官不走仕途,一生闲云野鹤年老时仍在山间云中逍遥自在。
明月夜常常把酒临风,饮清酒而醉,他不事君王沉醉于自然美景。
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仰望着他?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

注释
孟夫子:指孟浩然。夫子,一般的尊称。
风流:古人以风流赞美文人,主要是指有文采,善词章,风度潇洒,不钻营苟且等。王士源《孟浩然集序》说孟“骨貌淑清,风神散朗,救患释纷,以立义表。灌蔬艺竹,以全高尚。”
红颜句:意谓从青年时代起就对轩冕荣华(仕宦)不感兴趣。
白首:白头,指老年。
中圣:犹中酒。《三国志·魏书·徐邈传》记载,汉末曹操主政,禁酒甚严。当时人讳说酒字,把清酒称为圣人,浊酒称为贤人。尚书郎徐邈私自饮酒,对人说是“中圣人”。后遂以“中圣人”或“中圣”称酒醉。中,动词,本应读去声,但此处需读平声才合律。
迷花:迷恋花草,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事君:侍奉皇帝。
高山:言孟品格高尚,令人敬仰。
徒此揖清芬: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

赏析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赠孟浩然》这首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首联是说,我敬重孟先生,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穿全诗的抒情主线。“风流”指孟夫子潇洒的风度人品和超然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两联的笔墨了。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颔联是说,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颈联是说,明月夜常常因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的意思,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去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如果说颔联是从总的方面写他的生平,那么颈联则只是从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这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尾联是说,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够仰望着他?只在此拜揖他芬芳的道德光华!尾联又回到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孟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经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的写仰望又翻进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拜,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这首诗在语言上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格调高古,飘逸之致的风神,尾联也具有同样的风调。颔联由“红颜”写到“白首,像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

  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过渡到描写,揭示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以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创作背景

  此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公元727年~公元736年),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郁贤皓认为,此诗当为公元739年(开元二十七年)李白过襄阳重晤孟浩然时所作,其时孟浩然已届暮年。

简析

  《赠孟浩然》是一首酬赠诗。此诗极推崇孟浩然风雅潇洒的品格,表达了诗人的深切敬慕之情。首联点明题旨,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慕之情;中间两联描绘了孟浩然摒弃官职,白首归隐,醉月中酒,迷花不仕的高雅形象;尾联直接抒情,把孟浩然的高雅比为高山巍峨峻拔,令人仰止。全诗直抒胸臆,情深词显,自然古朴,格调高雅;在结构上从抒情到描写又回到抒情,从爱而归结到敬仰,意境浑成,感情率真,体现出李白诗歌的特有风格。
李白

李白

李白(701年-762年) ,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祖籍陇西成纪(今甘肃省秦安县),出生于蜀郡绵州昌隆县(一说出生于西域碎叶)。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据《新唐书》记载,李白为兴圣皇帝(凉武昭王李暠)九世孙,与李唐诸王同宗。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喜交友。李白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为醉时写就,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早发白帝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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